简答:不能。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已停止受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新申请,新办企业最低只能从二级资质起申请。
适用地区:全国 | 政策依据:国发〔2021〕7号、建办市〔2021〕30号 | 分类:资质新办 | 本站整理
不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由三级压减为两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三级资质申请。
存量三级资质并未立即作废。企业可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对照表》换领相同专业的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在1年有效期内,企业按二级资质标准配齐条件(其中主要人员和技术装备仅需符合原三级标准),即可申领5年有效期的正式二级资质,业内称为「一延五」。
换领有严格时限: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证书自动作废,逾期一律不予受理。个别地区(如河北)曾出台过渡政策,允许注册建造师数量满足二级最低标准的三级资质企业,在投标承揽工程时视同二级使用,但这是权宜安排,不能替代正式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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