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质资质标准 · 人员配备要求与承包工程范围

所属类别:综合资质标准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综合资质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综合资质标准

国家已取消丙级、丁级资质,新办企业直接申请乙级/最低等级;业绩达标后再申请升级甲级。
政策依据:依据相应部委资质标准(如建市〔2007〕86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131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国发〔2021〕7号(取消丙丁级)+ 后续改革文件。

一、资质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除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事务所不分等级。 
    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业务范围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相关资质标准

办理这项资质还有疑问?

建筑资质问答 栏目已收录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等常见问题解答,可直接对照查询。

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