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监理等建筑类证书人才对接,企业与个人均可免费发布
本站整理建筑企业在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资质网上申报等环节的高频问题,逐条给出可操作的答复与政策依据。 现行标准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 及住建部最新文件为准。共收录 77 条问答。
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可以通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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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此项内容已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表,无需单独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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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附件申请表及申报材料是审查要点,必须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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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发布公告,公告办结后同步制发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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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企业下载“爱山东”APP,登陆法人账号(是法人账号登录,不是个人账号登录),在“首页”找到“我的证照”点击“证照申领”,左侧发证单位下滑找到对应发证单位(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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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开专栏“规章库”;(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开专栏“行政规范性文件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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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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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功能性设备、工具的有效日期应填写功能性核查的有效期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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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在申报资质范围内无数量限制,但报告批准人应具备《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文件规定的相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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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机构如遇此类情况应及时加入技术支持QQ群676559409向群内技术支持人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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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持有效旧版资质证书的机构申请资质重新核定被准予许可,核发新版资质证书时,旧版资质证书自动作废;资质过渡期结束后,未申请或未通过重新核定的机构、持有的旧版资质证书将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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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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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辽宁省住建厅官方口径:D级项目信息属于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适用地区:辽宁 | 依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2024年8月发布) | 查看完整解答 »
答湖北省住建厅官方口径:(一)定期开展批后检查。供企业申报前自查参考。
适用地区:湖北 | 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问答」专栏 | 查看完整解答 »
答湖北省住建厅官方口径:一家企业如果申请多项资质,企业应按所申请资质类别明确对应的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而不是仅仅提交最高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料。
适用地区:湖北 | 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问答」专栏 | 查看完整解答 »
答湖北省住建厅官方口径:系统操作可以向省建设信息中心咨询027-68873052;可向省住建厅信访中心投诉举报027-68873081、68873086。
适用地区:湖北 | 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问答」专栏 | 查看完整解答 »
答湖北省住建厅官方口径:三级资质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适用地区:湖北 | 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问答」专栏 | 查看完整解答 »
答湖北省住建厅官方口径:是的。供企业申报前自查参考。
适用地区:湖北 | 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问答」专栏 | 查看完整解答 »
答湖北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对原审查不合格意见,需提供合理有效的佐证材料,未见有效证明材料直接修改原申报材料的不予认可。
适用地区:湖北 | 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资质问答」专栏 | 查看完整解答 »
答湖北省住建厅官方口径:住建部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详见住建部行政审批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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