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政策上不得无故降级,但迁入地主管部门会按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若人员、业绩等条件认定口径不同,核定结果可能低于原等级。
适用地区:全国 | 政策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分类:跨省与资质迁移 | 本站整理
这是个政策与实践存在落差的问题。政策层面强调不得设置壁垒、不得无故降级,但操作层面迁入地主管部门确实会重新核定。
住建部多次强调要保障全国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严禁变相设置市场壁垒。企业跨省迁移的,资质等级原则上应予以认可,不得因迁移而强制降级。
核定结果可能出现差异,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对于高等级资质(一级及以上),跨省迁移的降级风险值得重视;对于二级资质,由于人员门槛相对较低,重新核定的难度通常可控。关键动作是提前半年把人员换成全国通用的一级建造师,这一步能消除大部分核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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