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简答:合并后未完成工商注销的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证书,注销后换发5年证;跨省变更发1年证,人员在有效期内变更到位可换5年证,逾期未办证书作废。
适用地区:全国(住建部审批口径) | 政策依据:住建部《工程设计资质网上申报指导手册》 | 分类:跨省与资质迁移 | 本站整理
合并、跨省变更后拿到的不是直接 5 年证书,而是「过渡期证书+换发」机制。
被吸收企业在申报时未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 1 年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申请换发有效期 5 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注销或未提出换证申请的,资质证书作废。
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发放有效期 1 年的资质证书,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有效期内人员变更到位的,可按规定申请换发 5 年证书;逾期人员未变更到位或未提出换证申请的,资质证书作废。
这条规则的核心是「给过渡期、但有期限」:
查看全部资质问答 查询资质标准与人员配备 2026年证书价格行情速查
免责声明:本页内容为依据公开政策文件整理的解读与实务经验,不构成行政许可承诺。 资质审批标准存在地区差异且政策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企业注册地住建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