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监理等建筑类证书人才对接,企业与个人均可免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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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2
今日要闻共 17 条,政策面条目最多(11 条),先说结论。最值得注意的是「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预售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有力有序推…」——这类政策单条看是例行发布,连起来看就是持续加码的信号,留给模糊操作的空间只会越来越小。「住建部部署招投标全流程监管体系:标前标中标后全链条覆盖,推行"无感监管"。住房和城乡…」则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地方核查频次明显加大,存量挂证正在加速出清,越是项目集中地区查得越细。我们的建议只有一条:按"会被查"的标准准备材料,按"能到岗"的标准筛选合作。
今日要闻共 17 条(政策面 11 条、批后监管 2 条、地方核查 4 条);本站证书价格行情栏目中,高级职称参考区间为 1.5-3.0万/年;行情备注为"技术负责人/评审专家";平台当前在招岗位约 533 条,多数岗位已明确要求"唯一社保""能配合到场"。
① 政策密集期先把在手项目的人员合规状态过一遍,别让新规成为存量问题的放大器;② 对不确定的条款,直接问主管部门,别照搬中介口径。
① 把继续教育学时提前修满,政策再变这项都是硬门槛;② 遇到"最后机会"式营销话术,先去官网核实截止时间。
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预售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针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重大变化,部署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通知》大幅提高预售准入门槛,明确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预售资金监管刚性要求进一步强化,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住房资金监管机构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监管。《通知》明确,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原有政策执行;施行之日起新出让土地的项目和已出让土地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并对现房销售实行备案管理。配套措施方面,要求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房地产项目实行"主办银行制",一个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牵头提供开发贷款等融资服务,同时推行"交房即交证",推动交付时购房人同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多地出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信用分值直接决定检查频次与投标资格。2026年以来,多地陆续出台或修订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把企业信用等级与日常检查频次、投标资格直接挂钩。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将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划分为A(优秀,含A+、A-)、B(良好,含B+、B、B-)、C(合格,含C+、C-)、D(不合格)四个等级八个类别,新成立或首次进藏企业赋予基础分80分、评定为C+;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后被撤销、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串通投标等行为被列为严重失信行为,信用等级由实时动态评价信用分值确定。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采用打分制,由企业基本信息分40分、良好信息加分40分、不良信息扣分70分三部分组成,满分150分,其中基础能力分要求企业同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缺一项即不得分。佛山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则将建筑行业企业诚信评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初始诚信分值为100分,并按诚信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A级企业适当减少日常检查和监督抽验频次,B级适当减少,C级常态化监管,D级列为重点关注对象,E级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全面加大检查频次。对建筑企业而言,信用分值已从"荣誉"变成实打实的经营成本。
河北住建厅部署项目负责人"人证合一"专项核查:人证不符个人将被罚款1000至5000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署开展项目负责人"人证合一"专项核查,红头文件明确:只要人证不符,项目负责人个人将被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此次核查针对的是行业内长期存在的"表演式履职"——系统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实际从未到岗,仅在检查前临时到场,事后补签到、补资料。与以往"企业整改换人"不同,本次按人处罚,意味着证书出借后"人去没去干活"的责任由持证人本人承担,不能再以"不知情""只是放在那"作为免责理由。从已公开的处罚案例看,河北的罚款额度仅是入门级:有注册建造师因长期挂证不履职被查实后罚款3万元,并3年内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使用其证书的企业同步被罚10万元。此外还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注册消防工程师证出借给企业维护资质,被查实后罚款18000元;以及离职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注册、导致社保关系与注册单位不一致被直接认定为挂证、罚款10000元的案例。
四川拟将挂证行为纳入评标专家入库与在库管理:挂证者不得入库,在库的调整出库。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两处规定直指挂证:申请入库人员存在挂证行为的,不得进入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已在库专家被查出挂证的,将被调整出库,不得继续担任评标专家。意见稿同时提出,专家电子档案将动态更新并长期保存,工作单位与注册情况发生变化须及时更新,专家资格不再"审一次用很多年",以往未被发现的问题在续聘和日常核验时仍会被重新核查。数据比对层面,专家库系统将与社保、职称和职业资格等平台共享数据,税务和信用信息也可用于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单位、证书注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三者分离时,异常并不难识别。这意味着挂证的影响范围已从注册证书本身扩展到评标专家身份,靠"证书放在外单位、本人在原单位上班"两头获利的路径正被逐步堵上。
佛山南海通报实名制考勤弄虚作假:施工、监理单位诚信扣分20分,设备供应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6个月。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发布《关于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违规行为的通报》(通报2026120),对抽查中发现的个别项目管理人员实名制平台考勤弄虚作假行为作出处理。通报指出,南海区大件(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理项目在实名制管理检查中,项目经理与总监理工程师的数据存在明显异常,表现为同一日多次打卡、多日考勤照片高度雷同,实名制设备供应商存在利用技术手段或设备帮助项目经理在市实名制平台打卡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处理措施包括两项:一是依据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及实名制设备供应商考核评分细则有关规定,对涉事实名制设备供应商予以全区通报,并提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其列为不合格设备供应商,有效期6个月;二是依据佛山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及企业扣分标准中建筑业企业(施工)扣分标准、工程监理企业扣分标准有关规定,对违规项目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诚信扣分20分处理。这一案例说明,实名制考勤已从"有没有做"进入"数据真不真"的核验阶段,考勤数据造假会被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陕西铜川启动2026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截止10月30日。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报送地点为铜川市住建局人事科。通知要求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职称评审委托函",区县单位由区县人社局出具,市级部门直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无委托函的不予受理;各基层单位在上报前须对申报人员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公开场所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应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注明。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6年12月31日。通知同时提示,所有表格可在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铜川市人社局职称查询栏目查询打印职称证书。
山西晋城开展2026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线上申报9月8日至11日。晋城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线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8日至9月11日,线下收审材料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预约报送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通知要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内部网站对评审条件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每个环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按"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签字确认,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至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260元、中级每人300元。评审实行淘汰制,评审通过名单在"晋城市企业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安徽六安转发2026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正高级、副高级)通知。六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26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工信部门、人社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及时组织申报人员网上申报、逐级提交审核,并线下报送材料。线下报送材料包括: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县区申报人员由属地人社部门出具,市直申报人员由市直主管部门出具);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聘书或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需转岗培训须同步提供转岗培训证明(申报高级职称需400学时),如为异地职称须提供异地职称确认表;2026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通知特别提示,申报化学工程、安全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需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破格申报人员需填报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8日,须以单位为整体、安排专人集中报送,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安徽淮北印发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工资管理实施办法:人脸识别考勤,记录留存不少于3年。淮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人社局印发《淮北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工资管理实施办法》(淮住建规〔2026〕4号),将全市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办法严格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全面采集务工人员"一表三证"及人脸信息,未经实名登记人员严禁进场施工;施工现场统一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考勤记录留存不少于3年,作为工资发放、劳资纠纷调处的重要依据。资金闭环方面,明确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30日内必须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细化人工费拨付硬性指标——房建工程人工费占比不低于30%、装配式建筑不低于20%、市政工程不低于15%;要求建设单位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工资由专户直达农民工本人银行卡,严禁以实物抵付工资;未实名登记、缺少有效考勤记录的,不予发放薪资。办法同时厘清建设、施工、监理、银行四方责任,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对未开设工资专户、实名制落实不力、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规行为,采取限期整改、停工处置、信用扣分、限制本地投标等梯度惩戒措施。
江苏公布2026年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五批)名单,117个项目入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布2026年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五批)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6〕187号),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6〕16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建建管〔2024〕151号)组织申报,经企业自愿申报、属地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名单公示等环节,确认117个项目为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试点期限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通知要求,2026年四季度起,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在试点期间须及时通过"江苏省智能建造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和管理所使用的智能建造相关数字化平台、BIM模型、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每季度记录上传试点工作亮点和突出成效;省住建厅将通过平台加强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动态跟踪,对实施情况较差的试点项目取消试点资格,对成效较好的加强宣传推广。
装配式建筑从试点走向规模化:模块化集成建筑(MiC)成新方向。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装配式建筑正从试点走向规模化落地。在深圳光明区某装配式建筑项目现场,采用MiC(模块化集成建筑)模式:工厂内已完成绝大部分装修工序的精装模块运抵现场后,通过塔吊精准吊装拼接,如同搭乐高积木一般完成建筑主体。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23万平方米,采用"传统现浇+MiC拼装"组合施工模式,地下室及地上1至3层为传统现浇工艺,4层以上采用智能建造MiC技术,标准层每层布设49个超大MiC模块,合计使用693个模块。北京方面,装配式建筑在商业地产和住宅项目中应用愈加广泛,通州区、朝阳区及怀柔科学城均有项目落地,其中雁栖小镇B区洋房与酒店累计应用约1.4万立方米预制装配式构件。业内人士认为,在政策持续加码与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双重驱动下,装配式建筑正迈向规模化推广,行业迎来发展机遇期;从适用业态看,保障房、公寓、酒店等标准化程度高的项目推进最为顺畅。政策层面,2026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提出发展智能建造、推广装配式装修、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上海、广州等多地已出台配套细则。
一级建造师存量供给仍在释放:2026年第三十五批注册名单落地,单批逾1.2万人准予注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公告2026年第123号形式发布《关于2026年第三十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公布本批次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发文时间为2026年9月7日,分类归入建筑市场监管。对持证人而言,注册批次是判断业务办理节奏的重要参照:从企业提交申请、省级住建部门初审到部级公告发布,周期通常在数周量级;申报前需确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三者一致,且本人在其他单位无重复注册。按现行监管口径,注册系统与"四库一平台"、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之间存在跨平台核验,注册单位与本人其他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所在单位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不予注册。批量注册放量的另一面是审核端同步收紧——同期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中出现符合条件与不符合条件并存的局面,说明"入口放量、审核收紧"正在并行,社保、劳动关系与业绩真实性是主要卡点。建议持证人在申请注册前先自查社保关系与注册轨迹,避免因单位不一致被驳回后重新排队。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与延续注册:每个注册周期须完成120学时,到期前3至6个月须启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必须在注册有效期内完成继续教育,方可申请延续注册。学时标准方面,一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须完成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必修课与选修课各60学时,二者缺一不可、不可相互抵扣;多专业注册的,每增加一个注册专业需额外完成60学时(必修30学时加选修30学时),例如建筑工程主项加市政公用工程增项,总学时为180学时;若只修主项120学时而忽略增项60学时,增项专业的注册权限将被同步暂停,无法承接该专业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后果较为直接:注册有效期满未完成,注册证将自动失效,无法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参与招投标;继续教育学时同时是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考核项,未完成者不具备参评资格;证书失效期间还可能影响所在企业的建造师人数配备。实务建议是在证书到期前3至6个月启动继续教育学习,为学习、考试、学时审核及注册审批留足缓冲期。此外,取得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申请初始注册的,须先完成本专业继续教育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住建部部署招投标全流程监管体系:标前标中标后全链条覆盖,推行"无感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全流程监管体系作出部署,要求各级住建部门统筹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标前阶段重点审查是否按核准方式招标、招标文件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开评标阶段重点监督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程序,严防串通投标;标后阶段重点监督中标候选人公示流程与合同签订的规范性;标后履约阶段重点检查工程承发包合规性、依法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标人主要负责人员在岗履职,坚决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通知同时要求持续抓好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管理,全面归集代理机构业绩信息,规范实施评定分离制度,并明确定标委员会组建方式、定标办法须写入招标文件。在监管方式上,要求统筹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专项检查,深化数智赋能、推行无感监管,加快推进平台系统对接,通过比对立项与开工信息发现"应招未招"问题,通过人工智能分析预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审计案卷、司法判决等途径发现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线索。
河北启动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随机抽取5%,9月30日前报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建办〔2026〕4号)安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两类:一是从注册地在河北省的建筑业企业中随机抽取5%,核查省级核发的全部D2序列资质(省级核发的总包一级资质、钢结构一级专业承包资质、临时二级资质除外);二是重点核查企业,包括自2025年9月30日以来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资质申请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注册建造师被撤销或吊销注册的企业,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核查内容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主要核查企业净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厂房、技术装备及人员社保情况,人员社保核查近1个月缴纳情况。时间安排上,企业报卷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30日,省级核查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线下不收取纸质卷宗。
惠州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9月25日前报送材料,逾期视为不符合。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2026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组织开展核查。核查对象为注册地在惠州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和施工劳务企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确定,详细名单见核查企业清单。核查内容方面,建筑业企业核查企业资产情况、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装备等是否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监理企业核查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施工劳务企业核查企业资产与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时间安排上,2026年9月25日前为企业自查自纠与材料报送阶段,逾期未完成提交资料的视为核查"不符合资质要求";9月25日至9月30日为重点资料核查阶段,核查结果不符合的企业将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西安开展2026年度建筑装饰幕墙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筑装饰幕墙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幕墙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并明确了复查和出具结论的时间安排(2027年2月1日至2月25日)。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对照核查企业名单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参加核查;企业须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逐项自查自纠、整改完善,如实上报核查资料。认定规则上,无法联系且条件不达标的企业、逾期未提交核查资料的企业、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企业,直接认定不合格;资料不合格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同样认定不合格。对于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市住建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依法撤回其相应建筑装饰、幕墙企业资质。通知同时要求现场提交资料时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与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
2026年建筑行业监管主线已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警+数据比对+联合惩戒”。对企业和个人而言,建立真实劳动关系、保留完整履职证据、拒绝短期空挂,是规避风险的最优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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