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资质标准 · 人员配备要求与承包工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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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 建筑装饰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二、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甲级
1 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
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 技术条件
(1)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乙级
1 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 技术条件
(1)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
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
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甲级
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制。
乙级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乙级资质。
(3)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建市〔2007〕86号 附件6)专业甲级(人)乙级(人)环境艺术/室内设计/建筑53电气11给水排水11暖通空调11结构21合计107注:按建市〔2007〕86号附件6《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建市〔2007〕86号 附件6)专业甲级(人)乙级(人)环境艺术/室内设计/建筑53电气11给水排水11暖通空调11结构21合计107注:按建市〔2007〕86号附件6《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建市〔2007〕86号 附件6)专业甲级(人)乙级(人)环境艺术/室内设计/建筑53电气11给水排水11暖通空调11结构21合计107注:按建市〔2007〕86号附件6《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建市〔2007〕86号 附件6)专业甲级(人)乙级(人)环境艺术/室内设计/建筑53电气11给水排水11暖通空调11结构21合计107注:按建市〔2007〕86号附件6《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建市〔2007〕86号 附件6)

专业甲级(人)乙级(人)
环境艺术/室内设计/建筑53
电气11
给水排水11
暖通空调11
结构21
合计107

注:按建市〔2007〕86号附件6《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点击获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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