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资质标准 · 人员配备要求与承包工程范围

所属类别:专项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幕墙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二、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甲级
1 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
企业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或4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2 技术人员条件
(1)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小于2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小于1项大型或2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乙级
1 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 技术人员条件
(1)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小于2项中型或1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
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任务范围

四、附则

1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建市〔2007〕86号 附件6)

专业甲级(人)乙级(人)
建筑/结构42
机械63
合计105

注:按建市〔2007〕86号附件6《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点击获取: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相关资质标准

办理这项资质还有疑问?

建筑资质问答 栏目已收录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等常见问题解答,可直接对照查询。

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