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监理等建筑类证书人才对接,企业与个人均可免费发布
本站整理建筑企业在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资质网上申报等环节的高频问题,逐条给出可操作的答复与政策依据。 现行标准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 及住建部最新文件为准。共收录 432 条问答。
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机构可为涉及大型特殊设备、燃烧性能检测设备的参数(详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政策答疑(二)》问题10)单独设置新的检测场所或设置在已有检测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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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可单独设置检测场所的大型特殊设备、燃烧性能检测设备的参数详见下表(具体参数将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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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应填写《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鲁建质监字〔2024〕2号)中附件一“主要人员配备表”规定的全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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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在申报资质范围内无数量限制,但报告批准人应具备《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文件规定的相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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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应上传《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配套文件要求有特定从业年限的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批准人、必要的注册人员和中高级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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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机构如遇此类情况应及时加入技术支持QQ群676559409向群内技术支持人员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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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机构应在申报材料中的“联网核验异常人员的社保、职称补充材料”处,上传可在线验证的核验异常人员申报当月或上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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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机构应在申报材料中的“联网核验异常人员的社保、职称补充材料”处,上传相应人员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可供网查的佐证材料(如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核查成功的截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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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持有效旧版资质证书的机构申请资质重新核定被准予许可,核发新版资质证书时,旧版资质证书自动作废;资质过渡期结束后,未申请或未通过重新核定的机构、持有的旧版资质证书将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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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可以,但机构申请该部分专项时应符合资质标准的年限要求例如某机构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经历满足3年要求,旧版资质仅有钢结构检测专项,重新核定时除了可申请钢结构专项外,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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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要求,需重点考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的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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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通过“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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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不可以。供企业申报前自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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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当社保缴纳材料缺少二维码、验真码等可网上验证方式时,企业可补充上传该社保证明材料在国家或各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视频,视频应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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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申请变更技术负责人、变更质量负责人、新增报告批准人等事项时,均应提供相应人员的任命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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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当社保核验情况显示内容为“异常”“缴纳单位与申请单位不一致”“缴纳时间早于申请日期一个月以上”等,均属于社保核验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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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可以。供企业申报前自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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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在申请增项增参时,申请表单中的主要仪器设备信息中应填写与本次增项增参相关的仪器设备,非相关仪器设备不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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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在申请增项增参时,申请表单中的注册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填报满足原证书资质范围和现申报资质范围的全部注册人员和技术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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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山东省住建厅官方口径:工艺、规划、建筑专业可以作为总图专业的相近专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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