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程资质标准 · 人员配备要求与承包工程范围

所属类别:施工专业承包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环保工程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国家已取消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新办企业直接申请二级;业绩达标后再申请升级一级。
政策依据: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6〕226号(除最低等级外取消职称、八大员、技工考核)+ 建办市函〔2022〕361号(可直接申请二级,资产与技术负责人按二级标准,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按原三级标准)+ 国发〔2021〕7号(取消施工三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 一级资质(升级,需企业业绩)

47.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47.1.2企业主要人员
1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7.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二级资质(新办起始等级)

4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7.2.2企业主要人员
1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7.2.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新办提示:按建办市函〔2022〕361号,首次申请二级时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按原三级标准考核,企业资产与技术负责人按二级标准,不考核企业业绩(仅要求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 2 项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已取消】原三级资质已不再受理(依据国发〔2021〕7号)。原三级企业可按上述二级标准重新申请或直接换领。

◆ 承包工程范围

47.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47.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47.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满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苏建规字〔2019〕1号)
中:一、调整部分专业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条款的二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可以承接一级资质相应的业务)
注:环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及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
环保工程规模划分表:
环保工程类别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备注
水污染防治工程
工业废水治理
废水量:吨/日
≥5000
1000-5000
<1000
COD负荷:公斤/日
≥10000
4000-10000
<4000
城镇污水处理
污水量:吨/日
≥20000
8000-20000
<8000
污(废)水回用
污(废)水量:吨/日
≥10000
2000-10000
<2000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工业蒸汽锅炉烟气治理
单台装机容量:蒸吨/小时
≥65
35-65
<35
发电锅炉烟气治理
单台装机容量:兆瓦
≥100
25-100
<25
工业炉窑烟气治理
废气量:万立方米/小时
≥20
6-20
<6
其他工业废气治理
废气量:万立方米/小时
≥10
3-10
<3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一般工业固体物处理与利用
投资额:万元
≥2000
500-2000
<500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其中医疗废物处理)
处理量:吨/日
≥20
(≥10)
10-20
(5-10)
<10
(<5)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
处理量:吨/日
≥200
50-200
<50
统称 “生
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
处理量:吨/日
≥500
200-500
<200
生活垃圾堆肥工程
处理量:吨/日
≥300
100-300
<100
物理污染防治工程
噪声与振动治理
投资额:万元
≥150
50-150
<50
电磁污染防治
投资额:万元
≥400
100-400
<100
污染修复工程
污染本体、土壤、矿山修复等工程
投资额:万元
≥3000
500-3000
<500
备注:本标准依据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原文逐字核对)。具体以当地住建主管部门审批口径为准。

人员配备对比表(环保工程)

指标一级二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上
建造师(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技术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技工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业绩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技术装备
注:二级为新办起始等级,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按建办市函〔2022〕361号以原三级标准考核;一级为升级目标,需企业业绩。

业绩规模 / 承包工程范围(环保工程)

项目内容
承包工程范围47.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47.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47.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满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苏建规字〔2019〕1号)
中:一、调整部分专业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条款的二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可以承接一级资质相应的业务)
注:环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及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
环保工程规模划分表:
环保工程类别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备注
水污染防治工程
工业废水治理
废水量:吨/日
≥5000
1000-5000
<1000
COD负荷:公斤/日
≥10000
4000-10000
<4000
城镇污水处理
污水量:吨/日
≥20000
8000-20000
<8000
污(废)水回用
污(废)水量:吨/日
≥10000
2000-10000
<2000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工业蒸汽锅炉烟气治理
单台装机容量:蒸吨/小时
≥65
35-65
<35
发电锅炉烟气治理
单台装机容量:兆瓦
≥100
25-100
<25
工业炉窑烟气治理
废气量:万立方米/小时
≥20
6-20
<6
其他工业废气治理
废气量:万立方米/小时
≥10
3-10
<3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一般工业固体物处理与利用
投资额:万元
≥2000
500-2000
<500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其中医疗废物处理)
处理量:吨/日
≥20
(≥10)
10-20
(5-10)
<10
(<5)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
处理量:吨/日
≥200
50-200
<50
统称 “生
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
处理量:吨/日
≥500
200-500
<200
生活垃圾堆肥工程
处理量:吨/日
≥300
100-300
<100
物理污染防治工程
噪声与振动治理
投资额:万元
≥150
50-150
<50
电磁污染防治
投资额:万元
≥400
100-400
<100
污染修复工程
污染本体、土壤、矿山修复等工程
投资额:万元
≥3000
500-3000
<500
企业业绩一级:近 5 年相应类别工程(详见上方资质标准中 N.M.3 企业工程业绩);二级:新办不考核,仅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2 项。

相关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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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