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监理等建筑类证书人才对接,企业与个人均可免费发布
所属类别:施工专业承包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特种工程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及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一、资质标准
◆ 企业资产
◆ 企业主要人员
◆ 承包工程范围
人员配备对比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 考核项 | 资质标准要求 |
|---|---|
| 企业净资产 | 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
| 注册建造师 | —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
|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 — |
| 现场管理人员 | 已不考核(建办市〔2018〕53号;标准原文: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 技术工人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
| 业绩要求 |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
业绩规模 / 承包工程范围(特种工程)
| 项目 | 内容 |
|---|---|
| 资质等级 | 特种工程资质不分等级,不适用新办二级 / 升级一级等分级政策。 |
| 承包工程范围 |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
| 业绩要求 | 按标准条款执行: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仅考核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
| 技术装备要求 | 按资质标准「技术装备」条款执行,详见「资质标准」页。 |
建筑资质问答 栏目已收录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等常见问题解答,可直接对照查询。
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