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工程资质标准 · 人员配备要求与承包工程范围

所属类别:施工专业承包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特种工程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及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特种工程资质标准

政策依据: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特种工程资质不分等级,不分等级资质不适用「直接申请二级」「取消三级」等分等级资质政策。

一、资质标准

◆ 企业资产

1
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 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4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备注:本标准依据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原文整理。本资质不分等级,具体以当地住建主管部门审批口径为准。

人员配备对比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考核项资质标准要求
企业净资产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现场管理人员已不考核(建办市〔2018〕53号;标准原文: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技术工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业绩要求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说明:1. 本资质不分等级,上表为唯一资质标准要求。
2. 依据建办市〔2018〕53号,不分等级资质亦已取消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的指标考核。
3. 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审批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实际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业绩规模 / 承包工程范围(特种工程)

项目内容
资质等级特种工程资质不分等级,不适用新办二级 / 升级一级等分级政策。
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业绩要求按标准条款执行: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仅考核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技术装备要求按资质标准「技术装备」条款执行,详见「资质标准」页。
说明:本表依据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原文整理,具体以当地住建主管部门审批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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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问答 栏目已收录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等常见问题解答,可直接对照查询。

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