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施工总承包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公路工程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及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一、资质标准
◆ 特级资质(最高等级,按建市〔2007〕72号及现行特级资质实施办法执行)
◆ 一级资质(升级,需企业业绩)
◆ 二级资质(新办起始等级)
◆ 承包工程范围
人员配备对比表(公路工程)
| 技术装备 | 特级 | 一级 | 二级 |
|---|---|---|---|
| 净资产 | — | — | 4000万元以上 |
| 建造师 | — |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不少于 15人 |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不少于 15人 |
| 技术负责人 | — |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75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 |
| 职称 | — |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75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 |
| 技工 | —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
| 业绩 | — |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6座以上; (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20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100米或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4座以上。 |
| 技术装备 | — |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3台; (2)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4台; (3)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4台; (4)摊铺宽度12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6台; (5)各型压路机20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0台); (6)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钻机2台; (7)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2套; (8)水泥混凝土泵车4台; (9)隧道掘进设备2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4台,压浆设备2台。 |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2)6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3)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2台; (4)摊铺宽度8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5)120千瓦以上平地机3台; (6)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3台; (7)100千瓦以上推土机3台; (8)各型压路机10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4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2台); (9)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钻机1台; (10)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1套; (11)50吨以上吊车1台; (12)水泥混凝土泵车2台; (13)隧道掘进设备1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2台,压浆设备1台。 |
业绩规模 / 承包工程范围(公路工程)
| 项目 | 内容 |
|---|---|
| 承包工程范围 | 2.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2.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单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桥梁,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2.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以下、单跨跨度50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根据 关于试行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苏建规字〔2019〕2号) 公路工程一级及 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符合文件条件, 可以跨专业承接市政公用工程(不包括燃气工程、热力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不包括Ⅰ级堤防、水库、工程规模中型及以上的泵站和水闸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不包括沿海港口与航道工程 ) 三个类别同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 )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 企业业绩 | 一级:近 5-10 年承担过相应类别工程(详见上方资质标准中 N.M.3 企业工程业绩);二级:新办不考核企业业绩,仅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2 项;特级:按住建部特级资质实施办法执行。 |
建筑资质问答 栏目已收录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等常见问题解答,可直接对照查询。
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