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施工总承包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铁路工程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及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一、资质标准
◆ 特级资质(最高等级,按建市〔2007〕72号及现行特级资质实施办法执行)
◆ 一级资质(升级,需企业业绩)
◆ 二级资质(新办起始等级)
◆ 承包工程范围
人员配备对比表(铁路工程)
| 技术装备 | 特级 | 一级 | 二级 |
|---|---|---|---|
| 净资产 | — | — | 4000万元以上 |
| 建造师 | — |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不少于 15人 |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不少于 8人 |
| 技术负责人 | — |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75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 |
| 职称 | — |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75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 |
| 技工 | —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0人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0人 |
| 业绩 | — |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150公里以上Ⅰ级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2)2座全长1000米以上铁路隧道; (3)3座单跨32米且桥长100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2个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2个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60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2)3座全长100米以上铁路隧道; (3)8座单跨24米的铁路桥梁; (4)3座中间站; (5)2个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
| 技术装备 | — | — | — |
业绩规模 / 承包工程范围(铁路工程)
| 项目 | 内容 |
|---|---|
| 承包工程范围 | 3.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30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施工,以及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板梁桥和单跨大于64米的桥梁、全长30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3.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15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30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米的桥梁、全长12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3.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15公里以下Ⅲ、Ⅳ级铁路综合工程的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24米的桥梁、全长2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注: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职称。 |
| 企业业绩 | 一级:近 5-10 年承担过相应类别工程(详见上方资质标准中 N.M.3 企业工程业绩);二级:新办不考核企业业绩,仅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2 项;特级:按住建部特级资质实施办法执行。 |
建筑资质问答 栏目已收录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等常见问题解答,可直接对照查询。
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