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资质标准 · 人员配备要求与承包工程范围

所属类别:施工总承包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通信工程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及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通信工程资质标准

国家已取消三级资质,新办直接申请二级;业绩达标后再申请升级一级。
政策依据: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建市〔2016〕226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一级、二级不再考核职称、八大员、技工数量,仅考核净资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业绩)+ 建办市函〔2022〕361号(新办二级: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按二级标准,其余人员按原三级标准)+ 国发〔2021〕7号(取消施工三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 一级资质(升级,需企业业绩)

1
企业净资产: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 企业主要人员

1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20人。

◆ 企业工程业绩

1
年完成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2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10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3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2
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30个以上;
3
年完成1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
年完成1000个基站或50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5
年完成500端155Mb/s以上或50端2.5Gb/s以上或20端10Gb/s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
年完成1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10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
年完成5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电源工程或8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 二级资质(新办起始等级)

现行执行口径(建办市函〔2022〕361号):新办或直接申请二级,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按本二级标准考核;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按原三级标准考核;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已取消考核(建办市〔2018〕53号);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

◆ 现行人员配备(新办二级按此执行)

1
企业净资产: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按原三级标准配备)
4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按原三级标准配备)
5
现场管理人员:已不考核(建办市〔2018〕53号,取消八大员考核)
6
技术工人: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按原三级标准配备)
7
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

◆ 原二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供升级一级及材料对照)

1
企业净资产: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 企业主要人员

1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60人。

◆ 企业工程业绩

1
年完成400公里以上长途线路,或1000条公里以上本地网光缆线路,或5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2
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15个以上;
3
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1万户;
4
年完成5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5
年完成500个基站或25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6
年完成250端155Mb/s以上系统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7
年完成5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8
年完成10000个信息点的综合布线(或计算机网络)工程;
9
年完成2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电源工程或4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新办提示:新办 / 直接申请二级时不考核上述企业工程业绩(建办市函〔2022〕361号),由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本类别工程业绩替代。
备注:依据建市〔2014〕159号 + 建市〔2016〕226号 + 建办市函〔2022〕361号 + 国发〔2021〕7号 修订。原三级资质已取消,原三级企业可按上述二级标准重新申请或直接换领;二级升级一级时,人员按「原二级标准」所列 159 号文一级数量对照配备。

人员配备对比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考核项新办二级(现行执行)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净资产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现场管理人员已不考核(建办市〔2018〕53号,不核八大员;标准原文: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技术工人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20人。
业绩要求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年完成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2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10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3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2)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30个以上;(3)年完成1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4)年完成1000个基站或50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5)年完成500端155Mb/s以上或50端2.5Gb/s以上或20端10Gb/s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6)年完成1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10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7)年完成5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电源工程或8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说明:1. 新办二级为现行审批执行口径:依据建办市函〔2022〕361号,企业可直接申请二级资质,其中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按二级标准考核,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按原三级标准考核,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由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 2 项本类别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替代。
2. 一级资质标准列取自建市〔2014〕159号原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建筑面积指标已并入建市〔2016〕226号附件修订),供企业从二级升级一级时按现行标准对照准备材料。
3. 依据建市〔2016〕226号,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但企业在准备升级一级材料时仍需按上表一级列所列的 159 号文标准数量配备人员,以满足形式审查与监管核查。
4. 依据建办市〔2018〕53号,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现为二级)及不分等级资质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的指标考核。
5. 原三级资质已按国发〔2021〕7号取消,不再受理新申请。
6. 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审批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实际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业绩规模 / 承包工程范围(通信工程)

项目内容
承包工程范围1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1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1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注:
1.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2.技术工人包括线务员、机务员、电工、焊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工人。
企业业绩一级:近 5-10 年承担过相应类别工程(详见上方资质标准中 N.M.3 企业工程业绩);二级:新办不考核企业业绩,仅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2 项;特级:按住建部特级资质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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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