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施工专业承包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地基基础工程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及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一、资质标准
◆ 二级资质(新办起始等级)资质(新办起始等级)
提示:新办二级不需要企业业绩,只需要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2 项二级及以上)。
◆ 一级资质(升级,需企业业绩)资质(升级,需企业业绩)
◆ 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 考核项 | 一级资质(升级) | 二级资质(新办) |
|---|---|---|
| 企业净资产 | ≥ 2000万元 | ≥ 1000万元 |
| 注册建造师 |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 ≥ 6人 | 建筑工程专业 ≥ 3人 |
| 技术负责人 | 10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经历;高级职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岩土工程师 | 8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经历;高级职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岩土工程师;主持完成 2 项本类别二级及以上业绩 |
|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 已取消(建市〔2016〕226号) | 已取消(建市〔2016〕226号) |
| 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 | 已取消(建市〔2016〕226号) | 已取消(建市〔2016〕226号) |
| 技术工人(技工) | 已取消(建市〔2016〕226号) | 已取消(建市〔2016〕226号) |
| 企业业绩 | 近5年4类中2类工程质量合格 | 不需要企业业绩 |
注:依据建市〔2014〕159号 + 建市〔2016〕226号 + 国发〔2021〕7号。一级、二级均不再考核职称/八大员/技工,仅考核净资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业绩。新办二级业绩由技术负责人个人主持完成 2 项二级及以上工程业绩满足;升级一级需要企业业绩 4 选 2。
| # | 业绩类型 | 具体要求 |
|---|---|---|
| ① | 民用建筑工程 | 25 层以上,或高度 100m 以上构筑物 |
| ② | 地基处理深度 | 刚性桩复合地基 >18m,或其他地基处理 >8m |
| ③ | 单桩荷载 | ≥3000kN 桩基础工程 |
| ④ | 基坑围护 | 开挖深度 >12m |
| 项 | 要求 |
|---|---|
| 主持完成业绩数 | 2 项本类别二级及以上标准的工程业绩 |
| 业绩范围 | 近5年地基基础工程(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地基基础;刚性桩复合地基;桩基础;基坑围护) |
| 个人承担角色 | 技术负责人(主持) |
| 业务范围 | 一级企业 | 二级企业 |
|---|---|---|
|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 不限 | ≤ 100m(构筑物 ≤ 120m) |
| 刚性桩复合地基深度 | 不限 | ≤ 24m(其他 ≤ 10m) |
| 单桩承受荷载 | 不限 | ≤ 5000kN |
| 基坑围护开挖深度 | 不限 | ≤ 15m |
建筑资质问答 栏目已收录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等常见问题解答,可直接对照查询。
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