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施工专业承包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及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一、资质标准
◆ 一级资质(升级,需企业业绩)
◆ 二级资质(新办起始等级)
◆ 承包工程范围
人员配备对比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
| 净资产 | 2000万元以上 | 800万元以上 |
| 建造师 |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 |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
| 技术负责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 职称 | 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 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
| 技工 | 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 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
| 业绩 |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3)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 | 新办不考核企业业绩,仅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2项 |
| 技术装备 | — | — |
业绩规模 / 承包工程范围(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项目 | 内容 |
|---|---|
| 承包工程范围 | 16.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16.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满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苏建规字〔2019〕1号) 中:一、调整部分专业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条款的二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可以承接一级资质相应的业务) 注: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 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
| 企业业绩 | 一级:近 5 年相应类别工程(详见上方资质标准中 N.M.3 企业工程业绩);二级:新办不考核,仅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2 项。 |
建筑资质问答 栏目已收录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等常见问题解答,可直接对照查询。
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