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监理等建筑类证书人才对接,企业与个人均可免费发布
所属类别:施工专业承包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及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一、资质标准
◆ 一级资质(升级,需企业业绩)
◆ 二级资质(新办起始等级)
人员配备对比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考核项 | 新办二级(现行执行) | 一级资质标准 |
|---|---|---|
| 企业净资产 |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
| 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 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 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
| 现场管理人员 | 已不考核(建办市〔2018〕53号,不核八大员;标准原文: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 技术工人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
| 业绩要求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 |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
业绩规模 / 承包工程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项目 | 内容 |
|---|---|
| 承包工程范围 | 23.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23.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
| 企业业绩 | 一级:近 5 年相应类别工程(详见上方资质标准中 N.M.3 企业工程业绩);二级:新办不考核,仅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2 项。 |
建筑资质问答 栏目已收录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等常见问题解答,可直接对照查询。
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