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施工专业承包 | 数据来源:住建部及各专业资质标准文件 | 查看全部资质标准
本页为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的资质标准明细,列出该资质各等级所需的 注册人员数量、职称与技术工人配备、技术负责人资历及可承包工程范围。 企业在办理资质、配备人员或核验证书时可直接对照使用。
一、资质标准
◆ 一级资质(升级,需企业业绩)
◆ 二级资质(新办起始等级)
◆ 承包工程范围
人员配备对比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
| 净资产 | 1500万元以上 | 200万元以上 |
| 建造师 |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
| 技术负责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 职称 | 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 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
| 技工 | 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 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
| 业绩 |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 新办不考核企业业绩,仅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2项 |
| 技术装备 | — | — |
业绩规模 / 承包工程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项目 | 内容 |
|---|---|
| 承包工程范围 | 23.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23.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
| 企业业绩 | 一级:近 5 年相应类别工程(详见上方资质标准中 N.M.3 企业工程业绩);二级:新办不考核,仅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2 项。 |
建筑资质问答 栏目已收录资质新办、延期换证、升级增项、人员配备、业绩认定等常见问题解答,可直接对照查询。
免责声明:本页资质标准内容依据住建部发布的资质标准文件整理,仅供建筑企业与从业人员参考。 资质政策存在地区差异且会动态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与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